生态环境部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******
生态环境部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
确保功能不降面积不减性质不改
本报讯 记者张维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《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《办法》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制度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,规范生态环境部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,最终目的是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,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、面积不减少、性质不改变,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、稳定性、持续性,保障国家生态安全。
据介绍,生态环境部主要从谁来监督、监督什么、怎么监督、监督结果怎么应用四个方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。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督主体;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具体监督事项,对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相关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、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、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监督;明确具体的监督手段和措施,主要是通过对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方案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审核意见,依托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和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,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等;通过信息公开、纳入生态环境领域相关考核、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、依法依纪依规移送查处问责等多种方式,形成监督闭环,强化监督结果应用。
提升城乡颜值 迎接旅发大会 郴州开展城乡风貌提质行动****** 华声在线1月10日讯(全媒体记者陈淦璋)记者今天从郴州市承办第二届湖南旅发大会执委会作战指挥部获悉,该市围绕旅发大会,在1月3日全面启动城乡风貌提质“拆除整治”行动,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拆除整治。最新数据显示,截至1月9日,全市11个县(市、区)、93个乡镇(街道)、426个村(社区)累计拆除各类违建房、危房、旧房、杂房、空心房、残垣断壁共计面积60.79万平方米,累计腾出土地面积50.95万平方米。 紧扣景区内外不协调、城乡风貌不协调等问题,郴州市从本月开始,市、县两级均成立城乡风貌提质工作组,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班。同时,在城乡风貌提质区域范围内启动“拆除整治”行动,实施城乡洁化、绿化、美化、亮化、净化、序化等“六化”提质,重点做好城市主次干道、重要交通通道、旅游线路、观摩线路、旅游景点等沿线周边区域环境整治提升和秩序规范管控。 乡村风貌提质,郴州市开展县级领导联点示范创建,已确立55个县级党政主要领导、分管领导示范创建村(社区),同时,全市乡村风貌提质区域范围78个乡镇、288个村(社区)已实现“四大家”在职领导下沉联点全覆盖。郴州市妇联、团委、新闻媒体等部门组建330人的市级督查员,每周进行督查。对11个县(市、区)和所涉及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进行督查排名、通报、奖惩,每周对全市排名前10%左右的村(社区)进行奖励,对先进的县市区、乡镇(街道)授予流动红旗。 目前,郴州市通过全方位摸底排查,全面掌握提质区域范围内的违建房、危房、旧房、杂房、空心房、残垣断壁等情况,按照“一户一案、一点一策”思路,确定拆除方案,明确整治时限。将拆除后的土地进行复垦、覆土、绿化,改造为小花园、小果园、小菜园、小游园,全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片(区)以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、“美丽屋场”建设。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